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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典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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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RT1

案情简介


张猛(化名)与张倩(化名)于2018年1月相识并发展成为情人关系,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张猛给张倩打款共计56万元,后二人感情破裂出现纠纷,因此,张猛报警称自己共损失56万元,认为张倩构成诈骗罪。

PART2

接受委托


张倩自始至终都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。辩护人认为:本案情人关系之间的金钱交易,有特殊性,被害人所打款项是否是基于情人关系?是陷入错误认识还是为了获取张倩的好感?定性存在争议。


PART3

办案经过


接受委托后,案件很快进入审查起诉阶段,通过细致的阅卷,姜淳云律师认为本案定性严重错误,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于是向检察官提交了无罪辩护意见,就张倩与张猛是基于情人、性关系才产生了财产交易,情人关系、性关系与张猛支付钱财存在对价,张倩没有诈骗的故意,诈骗罪定性错误,同时就张倩没有虚构身份,二人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等问题提出辩护意见。
检察官部分采纳了姜淳云律师的辩护意见,认定了二人情人关系并认可了张倩不存在虚构身份的问题,同时认定2018年6月份之前张猛打给张倩的款项不构成诈骗罪,诈骗数额从56万元降至33.85万元。辩护意见的提交从而使得张倩没有了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风险。
起诉书出来后,张倩对33.85万元仍不服,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。为了开好这个无罪辩护的庭,庭前姜淳云律师积极准备发问提纲、质证提纲,辩护词等材料。辩护词的书写是最为核心的,从哪个角度入手是本案辩护的难题,经过多次书写,姜淳云律师决定从对价这个角度展开辩护词,具体如下:
1、公诉机关指控张倩构成诈骗罪,定性严重错误。
(1)本案中张倩付出的是性,张猛付出的是钱,正是因为张猛付出钱,才使得张倩心甘情愿与其发生性关系。二人基于这样的情人关系和性关系,张猛付钱与张倩卖性存在对价。
(2)张倩与张猛之间存在的性、钱、情人关系是一个整体,公诉机关单独将钱的关系抽出来认定,导致本案定性错误。
(3)本案不存在哪笔钱构成诈骗,哪笔钱不构成诈骗的问题,若没有发生性关系就不存在张猛给钱。张猛给钱就是为了获取张倩好感,继续与张倩保持情人关系,发生性关系。公诉机关把钱进行分解定性错误。
2、就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,本案依然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。
3、侦查机关没有对张倩的回避申请做出
司法机关不能强行干预情人之间的感情和经济纠纷。辩护结束后,一审法院也开始站在另一个角度思考本案的问题,最终从轻处罚,判处张倩四年半有期徒刑。

PART4

办案心得


姜淳云律师表示,在我国案件认罪认罚率80%的情况下,无罪辩护案件显得弥足珍贵,在本案中,张倩虽然也存在一定过错,但张倩身陷囹圄既卖了性又赔了钱,面对强大的公、检、法机关处于极其弱势的地位,在这种情况下,正是因为辩护,让司法机关更加客观的站在另一个角度思考本案存在的问题,让司法机关最终做出了从轻处罚。姜淳云律师认为,本案辩护的非常成功,在控、辩、审三方中彰显了辩方律师的价值,作为辩方,姜淳云律师表示已经没有遗憾了。

【盈科案例】积一时之跬步,臻千里之遥程。盈科姜淳云律师成功办理一起无罪辩护案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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